释义 |
法律分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两参人员待遇保障等工作的通知》对补助执行时间作出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两参人员待遇保障等工作的通知》第六条:涉及两参人员的补助执行时间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止于2022年12月31日。 2.《云南省参战参军参保人员优抚办法》第十六条:退役军人参加革命工作期间,按照执行地当时的规定享受其应得的待遇,由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补助。 3.《云南省颁布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险条例〉的意见》第十七条:从事参战、参军、参保工作人员,其单位应当依据执行地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因此,云南省两参人员的补助执行时间应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止于2022年12月31日,并且具体标准应根据执行地的规定进行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