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的效力有什么 |
释义 | 1、有效。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2、无效。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受欺诈或胁迫所立的遗嘱、伪造的遗嘱等;3、效力待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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