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可以根据身份证号码查询公民死亡时间或者销户时间?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了公民死亡和婴儿出生登记的相关规定。公民死亡需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并注销户口。婴儿出生后若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应同时申报出生和死亡两项登记。 法律分析 由于公安系统是专网,所以外网是无法查询到的,只能携带身份证到派出所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拓展延伸 如何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公民的生存状态? 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公民的生存状态是一个常见的需求,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供身份证号码来获取相关信息。一般情况下,可以联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人口管理部门,提供身份证号码并说明查询目的,他们会根据系统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可能包括公民的生存状态,例如是否存活、是否已经死亡等。这项查询通常需要提供合法的理由,并且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查询费用。请注意,个人信息的查询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隐私保护原则,确保合法合规。 结语 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公民的生存状态是一项常见需求。一般情况下,可以联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人口管理部门,提供身份证号码并说明查询目的,他们会根据系统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可能包括公民的生存状态,如存活或已故。这项查询通常需要提供合法理由,并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查询费用。请注意,个人信息查询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隐私保护原则,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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