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起诉状中应当列明下列事项: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2、如果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信息;3、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及理由,还可以列明相关的法律依据,在离婚案件中,一般要写明原告对于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的请求;4、如果有证据的,也应当在起诉状中写明各项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以及证据的来源;5、如果有证人,还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