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时,保险公司需要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
释义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费用等。如果有人员死亡,还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保险公司根据交强险和商业险进行赔偿,先由交强险赔付,在其责任限额内,超出部分由商业险的第三者责任险承担。若仍不够赔偿,剩余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不会赔偿故意造成的损失。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费用等,如果有人员死亡,还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出现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如果对方有投保交强险、商业险,那么其赔付方式为: 第一,首先由交强险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其中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8万元,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8万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 第二,如果超出交强险的赔偿限额部分,则有商业险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在三者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第三,如果交强险加三者险都不够赔偿,那么剩余的赔偿费用就有车主自行承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结语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财产损失等,如有死亡,还需赔偿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若对方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赔付方式为:交强险先赔偿,超出限额由商业险承担,若仍不足则由车主自行承担。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故意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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