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购房贷款有哪些流程? |
释义 | 1、带上购房者的身份证,到楼盘看楼。 2、选定房子,复印身份证交售楼部,签订一式两份《商品房认购书》,双方各执一份。 3、购房者交纳定金,一般为3-5万不等,开发商开具定金收据。 4、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中,一般会约定一周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购买合同》。 5、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购房者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贷款方式支付房款。 6、若购房者提出贷款申请,售楼部会要求购房者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未婚证、收入证明等原件,请律师进行审核,律师费由购房者支付,一般200元。 7、购房者支付20%以上的首期款,如果是第二套要40%或50%首期。正式签订一式四份《商品房购买合同》及贷款申请文件(数量较多,在此不一一列举)。 8、售楼部将购房者所有的申请资料送银行审核。 9、银行审核批准后,将贷款发放到开发商的帐户上,开发商通知购房者收楼(竣工验收后),并开具全部房款的发票给购房者。 10、开发商代办《房产证》,但贷款者必须还清银行贷款后方可取回原件。 一、购房定金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有效,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也就是说,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所谓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主要有银行按揭未获批准等第三方原因或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并未在房屋认购书或意向书中约定的情况等等。这里提醒购房者,如果能证明开发商不卖房导致自己的损失大于双倍赔偿的定金,还可以主张开发商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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