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侵犯商业秘密的对象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具体如下: 1、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即狭义的商业秘密,是指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不为公众所知,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密措施; 2、经营信息,是指除技术信息外,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各种经营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