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个体户增值税起征点已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2019年1月9日某某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会议明确,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