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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件抚养费的诉讼费怎么收取
释义
    

法律主观: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一般先由原告预缴,待判决后,依法向败诉方收取,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也就是向双方当事人收取其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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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3: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