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针对以下犯人才能没收财产: 1、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 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分子。 一、会被没收的财产有什么 将被没收的财产有: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和与他人共有财产的份额。 没收财产的范围: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3、侵犯财产罪; 4、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 5、贪污贿赂罪。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二、拘役与有期徒刑有何区别 拘役与有期徒刑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也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 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手段,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三、没收财产债权人怎么请求偿还 没收财产债权人请求偿还的条件如下:1、必须是正当的债务,如合法的买卖、借贷、租赁、雇佣等民事法律关系中所产生的债务,不包括非正当的债务,如赌债等;2、所负的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3、必须经债权人请求。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部分侵犯财产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