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情况:罢免、撤职、辞去领导职务、免职、降职、转职、调职、升职。 公务员在任职期间,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职务关系的内容(职权、职责等)发生变化,此谓职务关系的变更。行政职务关系是指法律调整的行政机关与公务员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一、行政职务关系含义: 1、公务员首先是公民,因而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 2、当公务员依法代表国家从事公务时,他就具有了其作为公务员的法律身分,从而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3、由于自然人和公务员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身分,二者所处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 二、行政职务关系的特征: 1、公务员有资格作为国家的代表,以公务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行为; 2、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时需要承担行政职责; 3、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具有强制性,公务行为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公务机关承受; 4、所属公务机关对公务员个人过错负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