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暂扣驾驶证的处罚分两个档次,一是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二是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暂扣时间应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暂扣日期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还驾驶证。处罚决定生效前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抵暂扣期限一日,即从执勤警察先予扣留当事人驾驶证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正式做出扣留驾驶证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这一段时间,应当从处罚期限中扣除。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_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