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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信被执行人最长期限
释义
    法律分析: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效期限规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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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20: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