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可以,户籍证明只可以用来证明户口所在地,以及迁移户口所用,不可以用来领取 结婚证 。 办理结婚证 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6868要求 结婚 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 。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