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权下诉讼的时效怎么算 |
释义 | 合同解除权诉讼的时效不能计算,合同解除权没有诉讼时效,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一、适用除斥期间的有哪些 适用除斥期间一般有撤销权和解除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二、过了重大误解撤销期间还能申请撤销权吗 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的协议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等。 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的协议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此一年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什么是被告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 法院会首先审查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经过审查,确实超过诉讼时效的,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诉讼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连续存在作为适用依据,诉讼时效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的胜诉权,故区别于以当事人取得民事权利为后果的取得时效和消灭实体为法律后果的除斥期间。而当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时,作为债权人的原告对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延长负举证责任,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本案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延长的事由,即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院依法不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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