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律师会见时可以商讨和解方案,但具体是否能够达成和解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会见中就和解达成一致,可以起草和解协议书并提交法院审查;如果无法达成和解,则需要继续进行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协商和解,适用仲裁法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订立和解协议,自和解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和解协议一经签订,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和解。和解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以上三部法律规定,明确了当事人可以随时协商和解,可以起草和解协议书,并且可以提交法院审查确认。因此,在律师会见时商讨和解方案是完全合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