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结束后,是否必须通过律师向对方发出和解协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结束后,双方是否必须通过律师向对方发出和解协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双方已经就争议达成了协议,律师可以起草和解协议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律师可以帮助双方进一步沟通,促成和解;如果双方坚持自己的立场,律师也可以提供诉讼服务,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二十三条:律师有权出具法律意见、起草法律文件、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仲裁、调解、出庭辩护等法律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应当依法自行进行,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应当以恢复原状或者相当于损失的经济赔偿为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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