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定金卖方违约购房合同如何处理 |
释义 | 房屋定金合同卖方违约的,买方可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卖方不愿承担的,买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确定的义务。如果卖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方可请求解除合同。 一、二手房已过户买方反悔 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说好谁不交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不过,通常就是退回房款,然后再要求一些赔偿等。如果涉及定金,则是双倍退还。合约若涉及违约金,则以违约金为优先。 其次,如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二、迟延交付房款违约吗 对于迟延交付房款的情况,应该属于买方违约。首先,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约定履行的内容和履行的期限,并确定了买卖双方的义务以及违反义务之后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买方的主要义务即按照相应的期限向卖方支付购房款,延期支付的属于违约。其次,对于出现的迟延交付房款的情形,卖方有以下救济途径:1、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买方按照约定支付剩余价款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2、也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开发商逾期交房应承担哪些法律违约责任 开发商逾期交房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下: 1、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延迟履行的违约金; 2、如果买方催告三个月合理期限内,未交房,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需返还房款,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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