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抚恤金丧葬费不发生继承。 1、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并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为取得,而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其死亡后支付给其近亲属,用以安抚、救济死者家属和办理丧葬事宜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性质。因此,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并不属于遗产范围,而是死者近亲属的共有财产,即便是死者生前对此有明确的遗嘱进行分配,对于该部分财产的处分也是无效的。 2、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具体如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 同时,公民只有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其他合法债权,而丧葬费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时才给付的,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为而取得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