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原告主张夫妻共同债务应如何举证 原告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提供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的证据进行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法院是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 实践中,以下几种债务法院将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比如车子,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为维持家庭日常生计欠的钱。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欠钱,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另外,对以下几种债务即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又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