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孩子过继,收养人拟收养孩子须提供的材料:1、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地址,如已生育子女须复印子女的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4、收养人常住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5、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收养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一条 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第二条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条 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