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过继后还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释义
    过继的儿子若是没有依法办理收养手续的有法定继承权,若是办理收养关系的则没有继承权,因为此时双方已经成立养父母子女关系。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一、收养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养子女的姓氏】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无效收养行为】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被收养后对亲生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便消除。但是当事人基于道德义务赡养的,法律也不予干涉。
    三、收养成立后会产生哪些效力
    收养成立的效力,是指收养关系成立后所产生的一系列民事法律后果。依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成立后,会形成如下效力:
    1、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民法典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或者旁系血亲关系。民法典第一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法律规定。
    3、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但是,养子女与自然血亲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消灭,民法典关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
    4、关于养子女的姓氏。民法典规定: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法律的这一规定,属任意性规定,即不强制要求养子女必须改变姓氏,但现实生活中养子女随生父母姓的现象并不多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2: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