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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释义
    1、罪与非罪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两点;一是否出于过失;二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2、此罪与彼罪
    本罪与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界限。两者在犯罪的主体、对象、犯罪的手段等方面有相同之处。其主要区别在于:
    (1)本罪属于过失犯罪,而后者是故意犯罪;
    (2)本罪属于情节犯,而后者是行为犯。
    因此,凡是行为人,故意破坏军事设施,即使客观上也危害公共安全,仍应以破坏军事设施罪论处。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怎样认定的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独立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二、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破坏军事设施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但出于贪利图财、泄愤报复或者敌意,仍然进行破坏,对其危害国防建设的后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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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5:3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