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步骤 1、普通程序具有完整性。其表现在:从体系上看,普通程序包括了当事人起诉、法院受理、审理前准备、开庭审理、裁判等各个法定诉讼阶段,每一个诉讼阶段按顺序相互衔接,体系完整,反映了审判活动和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从内容上看,普通程序对各个诉讼环节的具体内容均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并且对一些必要的诉讼制度也作出了规定,如撤诉、缺席判决、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等。它们不属于某一个诉讼阶段,但对于处理诉讼中可能出现的特殊问题,却是必不可少的。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庭审程序如下: (1)开庭通知和公告; (2)庭前准备; (3)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 (5)庭审调解; (6)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