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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怎么递交
释义
    可选择的方式要根据个人的自身的实际情况,比如亲自递交,比如邮寄,比如通过律师都可以。
    申诉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
    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申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一、刑事案件申诉的基本程序
    (1)申诉的时间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2)申诉的主体,即谁才有权利提起申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
    (3)申诉的形式要件
    1、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
    2、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
    3、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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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