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感情破裂需要具备哪些证据 |
释义 | 离婚诉讼感情破裂证据包括: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人出具的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聊天记录等; 2、实施家庭暴力的,邻居的证人证言、伤情鉴定报告; 3、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分居协议、异地居住证、涉及分居的聊天记录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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