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该怎么办 |
释义 | 有限公司倒闭后的债务处理方式如下: 1、债权人在得知公司破产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 2、在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完毕后,有限公司应当根据债权人所申报的债权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 3、对于债权人所申报的债务,破产的有限公司原则上应当对所有债务进行清偿,但是如果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对全部债务清偿的,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对债务进行分配。 一、宣告破产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具有破产能力,债务人具有进行破产程序的资格; 2、存在破产的原因,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不存在破产障碍,破产障碍是存在破产原因或者已达到破产界限。 二、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流程如下: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综上所述,进入破产程序的有限公司应当发布公告宣布破产,对于债权人所申报的债务,破产的有限公司原则上应当对所有债务进行清偿,但是如果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对全部债务清偿的,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对债务进行分配;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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