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宣告破产的后果是: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确有必要继续为债权人利益生产经营的,必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2、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破产企业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 3、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 4、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会计人员和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5、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