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离婚诉讼应该准备哪些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提起离婚诉讼要收集的证据: (1)夫妻身份信息。 (2)感情关系方面。 (3)共同财产部分。 (4)共同债务部分。 (5)子女抚养方面。 (6)损害赔偿方面。 (7)对于涉及婚前财产,需要提供购买合同、发票、完税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对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需要提交书面证据材料证明,最好是能提交经过公证的上述文书。 (8)如果属于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提供与第一次起诉相关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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