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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释义
    下列证据资料是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提供的: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主体适格的材料;
    2、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例如,家庭暴力致伤的伤情鉴定书、分居协议、重婚登记记录等;
    3、其他证据资料。
    一、男人婚内出轨该怎么办
    男人婚内出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双方当事人认真沟通,有过错的一方理应承认其错误,并向另一方进行赔礼道歉,如果可以原谅的那么就继续婚姻;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确认离婚的话,那么就按照离婚的流程办理离婚协议或者进行离婚诉讼。男方方属于过错方,无过错的女方在双方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如下:
    1、结婚的证明材料;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放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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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