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提供哪些证据 |
释义 |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如下: (1)结婚的证明材料;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 (7)财产清单。 (8)双方经济状况。 (9)住房的证据材料。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一、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应该如何办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的处理方法: 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本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关系变化和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因第三方介入导致离婚的,应当提供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果分居,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起诉离婚的,应当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孩子的状况,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证明、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的生活;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获取时间和方式; 8、双方的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9、住房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二、诉讼过程中怎么才能打赢离婚官司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认定及其处理,人民法院需要查清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子女的抚养、债务的清偿等事实情况。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注意向法庭提供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婚前婚姻基础状况和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以及离婚原因等证据材料,因为这些证据材料都对法院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起着重要的作用。2、提供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对自己的诉讼主张,必须及时提供证据,防止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3、提供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4、提供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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