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证据清单有哪些 |
释义 | 1、各诉讼主体的身份事项和相互关系证据。包括原告的身份证,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事项(说明:主要适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类型)。 2、驾照及年审情况、车辆登记及年审情况(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原告或死者的驾驶证及年审情况,证明原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驾驶资格(适用于原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 3、事故经过及责任划分情况。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事故当事人、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及责任划分情况;证人证言,证明事故当事人、时间、地点、经过及结果(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证明事故现场的相关情况(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 4、治疗、鉴定情况。医院病历,证明抢救、治疗、伤情、营养费、住院时间和出院休息情况;医疗费发票,证明医疗费数额;残疾鉴定书,证明伤者的伤残等级。 5、与赔偿有关的相关证据。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施救费、停车费票据,证明这些费用的数额。 一、证据的使用说明 1、根据死亡或受伤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应当提供的证据; 2、在诉讼中一定要按照法院《举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一般规定的是30天,简易程序的除外)提交证据; 3、变更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申请证人出庭做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5、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6、申请保全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7、申请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法律咨询: 网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是什么? 律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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