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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房合同租期定不下怎么办?
释义
    定不下租房租期的,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约定,未订立租期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应当依照约定按时缴纳房租,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房屋对第三人进行转租。
    一、房屋转租的情形有哪些种类
    房屋转租的情形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并且转租期限在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的租赁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租人只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的。
    二、房屋转租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转租有以下注意事项: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所需资料。
    三、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
    1、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2、出租人也可以有限制地随时解除合同:
    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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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4: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