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卷宗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调卷宗需要手续如下: 1、准备材料: (1)单位提取: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 (2)本人提取:应携带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档案人的劳动合同、用工备案、社保证明; (3)委托他人提取:有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信息:按要求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3、档案交接:工作人员将检查档案的密封情况,对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然后转交给来办理的人员。 卷宗的装订流程如下: 1、批办单; 2、批案单; 3、收费凭证; 4、委托书、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5、风险告知书; 6、起诉书、上诉书、答辩状; 7、阅卷笔录; 8、会见当事人笔录; 9、调查材料、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第十五条 民法院各部门在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中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档案机构移交归档,并保证齐全完整。任何个人或者部门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