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企业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有何不同? |
| 释义 | 注册资金实缴是指,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按规定期限实缴到位,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文件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而注册资金认缴是指,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额由公司股东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中。省略了验资这个步骤,公司注册时无需直接缴纳注册资本这部分资金,更不需要垫资。只要在营业执照期限内,股东的出资额达到这部分资金,也就是说企业运营能够产生出这部分资金流水就可以了。如果在营业执照期限内,股东没有认缴够注册资金的话,也可以延期申请营业执照,继续营业下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吴朝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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