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主体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要求 |
释义 | 法律分析: 工程主体具备验收条件要求。主体结构需要施工完成,符合验收标准,质量、责任保证资料应当齐全,整改单的问题处理完毕,钢筋质量检测完毕,施工现场符合生产条件以及其他规定的验收条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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