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可以反悔,如果法院已判决,可以上诉。 认罪认罚的法律条件如下: 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法院上诉的大致流程如下: 1、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15天内准备好上诉状递交给一审法院上诉窗口; 2、一审法院受理之后,会将上诉状以及一审的全部材料移交给二审法院; 3、二审法院收到之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发出传票给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4、如果一审有诉讼费,则上诉立案的同时会缴纳上诉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