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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质保资料清单包括哪些
释义
    工程质保资料通常包括:
    1、原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隐蔽资料;
    3、水泥、砖、砂、石、钢筋等主材的见证取样及试验报告;
    4、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5、各类水电试验记录;
    6、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分部分项验收表和各个检验批);
    7、相关管理文件(变更、修改通知、定位放线记录等等)。
    一、绿化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有什么规定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程序规定: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形整理检验批,假山、叠石、塑石主体分项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专业设计人员等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同时对分部工程观感质量进行现场评定。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二、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方面
    工程质量标准有两种,即施工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依照工程质量可以划分工程质量等级,标准如下:
    1)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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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22: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