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理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理赔程序首先要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如果确定要负责任,不管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确定不负责任,就不必向保险公司报案,之后提供相应资料就可以领赔偿款。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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