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税汇算清缴可以不报吗 |
释义 | 个税汇算清缴不可以不报。 个人所得税是一种国家税收,其汇算清缴是国家法定的,否则将可能会受到国家的行政处罚或者相应的罚金。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年报,包括缴纳个人所得税及附加和财产税,也就是说要将上一年度期间内应纳税所得额和财产转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及财产进行汇算清缴。这也是为了防止纳税人逃税,有助于完善和落实税收制度,维护国家财政正常运行。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1、自行办理; 2、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2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3、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综上所述,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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