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拒传军令罪,是指军人在战时明知是与作战有关的命令、指示等而故意拒绝传递的行为。假传军令罪,是指军人战时伪造、篡改军事命令并予以传达或发布,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拒传、假传军令罪的量刑标准有: 1、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中国对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的既遂 若是行为人构成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且既遂,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作战利益。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对作战利益造成重大危害的行为。 二、刑法战时临阵脱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刑法战时临阵脱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如下: 1、构成本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