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区分事实婚姻离婚和同居关系 |
释义 | 事实婚姻离婚和同居关系的区分: 1.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同居的,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属于同居关系;如果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当补办婚姻登记,不予补办的,属于同居关系。 一、没有结婚证是否可以离婚? 没有结婚证不能离婚了,不论是结婚证丢失还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导致没有结婚证都是无法离婚的。如果是离婚证丢失的,需要补办了结婚证,或者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了婚姻状况证明后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是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则双方之间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也不存在离婚的问题;除非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况下,可以没有离婚证就离婚。 二、如何证明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证明:我国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因此,如果男女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就属于事实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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