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私人之间借贷,借款方不还钱的,出借方应当借款方进行催告,并与借款方进行协商。在催告与协商后,借款方依然不还钱的,出借方应当及时收集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民法典对于民间借贷之间虽然没有规定,但民间借贷的情形可以参照民法典中的借款合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