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定口头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
释义 | 口头遗赠扶养协议只要经当事人依法签订就不是无效的,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发生争议时,主张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当事人应该提交遗赠扶养协议存在的证据。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孩子的遗产分配 孩子如果有遗嘱,按遗嘱分配遗产。如果孩子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孩子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其中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及继父母。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产继承权的顺序是什么? 遗产继承权的顺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没有协议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为:(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有扶养协议和遗嘱怎么继承 有扶养协议和遗嘱继承的方式如下: 1、有订立遗嘱的,则优先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2、如果没有遗嘱但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遗赠扶养协议优先; 3、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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