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临时工工资需要个人所得税申报。 1、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2、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临时工如果月收入超过8000元的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具体的缴纳方式要按照上述的两种情况来进行分析缴纳。单位应该在发放月工资之后代该职工扣缴个人所得税,并且临时工也要和正式工同工同酬,并且单位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