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如何变更? |
释义 | 法律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发起人的,应当自发起人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见附表);2.公司指定或委托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指定或委托文件(见附表);3.全体原股东签署的关于变更股东的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4.新股东签署的关于变更章程、董事、监事的股东会决议;5.新股东、董事、监事的身份证明;6.股权转让的有关文件;7.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8.新股东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9.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在公司设立三年内不得转让其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变更的,须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10.公司章程复印件;11.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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