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断单位厂房发生火灾应当由谁承担责任,应当看是由于谁的原因导致抑或自然原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如果由外部人员过失或故意导致火灾,或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或故意导致火灾,则应当由其承担侵权责任和刑事责任。如果火灾由不可抗力导致,则依据合同约定公平划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单位厂房火灾如果由个人或多人引起的,有过错的人员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但同时,单位厂房的建筑施工应当满足消防验收标准或能应对消防随机抽查,有关防火设施设备材料通道等应当满足消防要求,否则可能会因为被侵权人过错减轻引发火灾人的法律责任。此外,如果个人或团体引发的火灾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过失的可能会承担失火罪的刑事责任,故意的可能承担放火罪的刑事责任。负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引发火灾的个人或团体,也可能包括未尽到应尽义务的单位厂房主要负责人或技术施工人员或消防安全人员,承担的责任可能涉及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各方面责任可能会产生竞合,民事赔偿优先于行政和刑事罚款。 公司员工因操作不当引起火灾,造成多人伤亡,那么公司的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需要承担责任。而员工的误操作,起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安全义务条款,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待公司进行了赔偿后,可以向员工进行追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