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兄姐必须抚养弟妹的条件是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扶养与抚养的区别在于两者之间的主体不同。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二顺序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合法遗嘱指定的(含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人,或者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声明放弃,或者依法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才享有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不分男女、老幼,均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