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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归其中一方,夫妻离婚后房产证如何除名
释义
    离婚后去除房产证上名字的方式有两种:双方协议分割房产需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若起诉分割房产并获得裁判确认的一方可自行申请去除另一方的姓名。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四条和第二百二十九条。
    法律分析
    离婚后去除房产证上的名字的方式:
    1、若双方协议分割房产的,则由双方协商一致,携带相关材料,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若双方起诉分割房产的,生效裁判确认的权属人可自行携带该裁判文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申请去除另一方的姓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夫妻离婚后房产证的过户手续?
    夫妻离婚后,房产证的过户手续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办理。首先,双方应达成协议,确定房产归属。可以选择一方继续持有房产证,或者协商决定进行转让或拍卖。然后,根据协议,双方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离婚协议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接下来,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应费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能需要提供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等文件。最后,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完成过户手续后,房产证上将更新为新的产权人信息。建议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中介,以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结语
    离婚后去除房产证上名字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双方协议分割房产,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二是通过起诉分割房产,生效裁判确认的权属人可自行携带裁判文书及身份证明,申请去除另一方的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四条和第二百二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不动产登记由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办理过户手续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中介,以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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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5:4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