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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该归谁
释义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该归全体的业主所拥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273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和绿地属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和设施及物业用房,也属业主共有。第283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地方的收入可以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填补管理费不足,但都必须由全体业主的投票决定。
    公共收益如何分配,何时公示,在小区的《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中,都应该事先对相关内容进行一个约定。
    一、哪些属于公共收益?
    1、公共区域广告收益,例如电梯轿厢广告、户外广告;
    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
    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
    4、利用公共配套,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
    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
    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
    7、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
    8、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
    业主大会决定公共收益谁来管
    在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受委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代为管理该小区的公共收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可自行决定公共收益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或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公共收益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维护费、管理费在公共收益中所占的比例。受委托管理公共收益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银行开设专户对公共收益进行专项存储,收支情况单独立账,不能与企业的其他账户合用。管理多个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每个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单独开户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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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9:27:06